内蒙古自治区畜间布鲁氏菌病防控技术指南

 admin   2025-03-25 03:30   11 人阅读  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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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畜禽布鲁氏菌病,预防、控制和净化布鲁氏菌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布鲁氏菌病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防治技术标准》、《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防治技术指南。

1、规范管理措施

加强饲养和卫生管理

坚持自繁自养。养殖场如需引进新品种,需提前对进口动物进行疫病检测或检验报告,防止购买病畜和潜伏感染动物。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前必须进行消,并预留隔离室。引进动物应隔离饲养,确认无病后方可混群饲养。必要时按规定程序进行免疫接种。

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畜群实行分组管理,定时定量饲养,饮食保持相对稳定,保证充足的新鲜、清洁、温暖的饮水。冬季做好防寒、夏季防暑工作,并注意圈舍通风。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除粪便,保持圈舍、运动场清洁卫生。实行雨污分离,确保排水畅通。设置单独的产房,加强产后消。放牧时,不要与其他牲畜混放。

加强日常临床检查

观察牛群的采食、饮水和精神状态。如发现流产、不孕、雌性动物乳腺炎、雄性动物睾丸增大、关节炎等临床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送检查,以便进一步诊断。

进行各类档案记录及身份识别管理

详细记录和保存饲养、免疫、检测、诊疗、消、无害化处理、生物安全管理等记录,并确保及时归档、分类保存。规范使用耳标等各类个体标识,详细记录个体生产信息,对养殖牲畜实行追溯管理。

2.强制免疫措施

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布病免疫政策要求,开展布病免疫工作。规模化养殖场实行程序免疫。散养户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免疫时间。同时做好补充免疫工作,确保所有牛群免免疫。良好的免疫记录和档案。及时开展免疫后抗体监测,确保免疫质量和有效性。加强免疫人员个人防护。

免疫计划

1羊疫苗接种计划

布鲁氏菌基因缺失活疫苗用于免疫3月龄以上羔羊和新饲养的羊。母羊可在配种前2-3个月接种疫苗,并在腿部皮下注射。此后每年接种一次疫苗。不适用于怀孕动物。

布鲁氏菌活疫苗作为补充疫苗,建议皮下或肌肉注射免疫。口服免疫也是可能的。不建议饮用水免疫。妊娠动物可采用口服免疫,但妊娠动物不能采用注射免疫。小尾寒羊、湖羊等羊种应慎用。34月龄的健康羔羊每年进行一次免疫,根据免疫效果每年加强一次免疫力。对于转入转出频繁的育肥场和阳性率较高的自繁自繁场,淘汰阳性牲畜后,每年春、秋两季可对所有存栏羊实施全群免疫。

2奶牛疫苗接种计划

布鲁氏菌活疫苗对3-8月龄牛进行免疫,皮下注射。如有必要,可在12-13个月龄时注射另一种低剂量疫苗。未来可根据牛布鲁氏菌病患病情况决定进一步接种疫苗。不适用于怀孕动物。

3其他动物免疫程序

骆驼遵循牛的疫苗接种计划。

免疫接种

1免疫时间

应尽量避免在高温季节、湿热天气、大风天气以及孕产高峰期进行免疫。

2人员要求

免疫人员应掌握布病危害、防治、应急处置等相关专业知识,并能熟练操作。所有在场人员,包括安保人员、疫苗接种人员、畜主、饲养员等,均应站在动物的上风处或侧面,做好个人防护。

3动物要求

动物接种疫苗前后3天内禁止使用抗生素。用约束绳、约束栏或羊圈约束动物,使其头部和身体不能移动。

4免疫设备及消

口服免疫时,使用灭菌的布病疫苗全封闭注射器或连续给药枪;注射免疫应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连续注射器,可在腿部内侧或颈部两侧进行皮下注射。

5、免疫前后消

免疫前,场地应充分除尘、消;免疫结束后,应当及时对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防护用品、疫苗瓶等进行消并无害化处理。

6疫苗储存和使用

疫苗全程冷链运输、低温保存。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进行配制、稀释和使用。疫苗打开后只能当天使用,以保证疫苗的有效性。

紧急响应

1.应激反应的治疗

免疫后,如果动物出现体温升高、食欲不振等应激反应,一般不需要治疗,3天内动物即可恢复正常;严重者可注射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药物,并采取辅助治疗措施。

2.疫苗泄漏的处理

免疫过程中,如有划伤、疫苗喷洒、泄漏等情况,人员应及时消,小伤口应立即自行冲洗,并及时就医。对环境、设备等进行彻底消。

3.牲畜布鲁氏菌病监测

按照《自治区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规范开展家畜布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于免疫群体,需要在牛免疫A19疫苗后12个月、羊免疫布鲁氏菌基因缺失活疫苗后12个月、或免疫S2疫苗后6个月记录和监测背景信息。随时监测非免疫群体。

养殖场要严格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做好日常检查,积极配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布病监测。有条件的农户可以自行开展布病监测,也可以委托兽医社会服务机构到养殖场开展布病监测。

四、疫情报告和处理

疫情报告

规模养殖场应当制定布病疫情报告和应急预案。出现疑似病例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散养养殖户发现流产等疑似病例时,应及时向村级防疫人员或乡镇动物防疫人员报告,由后者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或直接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

疫情处理

有关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确诊牲畜布鲁氏菌病疫情的,应当严格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并扑杀病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同群牲畜和有流行病学联系的畜群进行隔离,加强临床调查,必要时开展应急监测。间隔30天连续两次检测呈阴性的,将解除隔离。

检疫呈阳性的动物

用两道围栏或坚固的围墙隔离养殖场生产区的下沉气流,设置积极的动物隔离区,与健康的牛羊舍保持必要的距离。隔离区内的人员、车辆、用具等应相对固定,出入口应设置专门的消设施,对进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消。奶动物隔离区配备专用挤奶设备和全密封巴氏灭菌设备。分区挤奶,阳性动物产出的鲜奶经过高温巴氏灭菌。

无害化处理

按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或者按照当地兽医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病死、扑杀的牛羊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病牛羊及其流产胎儿、胎衣、粪便、牛奶、乳制品等进行严格彻底的无害化处理,对病畜污染的场所、用具、物品进行严格消。废物由无害化处理公司统一处理的,收集后交由无害化处理公司处理;没有统一处理条件的,设立专门的无害化处理池。受污染的饲料、垫料和阳性动物粪便可通过深埋发酵或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

进行彻底消

1.对新老疫点、疫区和养殖大户、养殖区、交易场所、屠宰场、冷库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以及产羔点、牛羊圈舍等制定严格的消制度。定期规范消,特别是对被母畜排泄物、胎衣污染的垫料和区域,进行严格、彻底、有效的消。

2、被阳性动物污染的牛羊舍、运动场、挤奶厅、运输设备、用具、物品等必须严格消,每天至少两次,持续2周以上。阳性动物隔离区每天至少两次进行全面、彻底的消,直至所有隔离阳性动物均被处置。牛羊产后,产房要全面彻底消,被堕胎用品污染的场所要严格彻底消。

3、保持场地雨水循环畅通,无淤泥堵塞,及时清理粪便等异物。定期更换圈舍内垫料,及时更换饮水,清理剩余饲料和粪便。清理筒仓周围积水,保持筒仓排水沟畅通。粪便储存场所应防雨、防渗漏、防溢。粪堆应保持整齐,并易于覆膜发酵。周围不应有散落的粪便。生活区垃圾集中存放、集中处理。开展预防性灭蚊、灭蝇、灭鼠工作。狗、猫和其他动物不得自由漫步。

4圈圈无牲畜时用1:400氯气喷雾剂或2-3烧碱消,每周每周两次,发生疫情时每日两次。场地、运动场、主干道、粪场每周用3号烧碱喷洒消2次。产房每次使用后应立即用2-3烧碱或1:400氯制剂消,生产设备应用1:400氯制剂浸泡或喷洒消。饲槽、水箱每周用1:400氯制剂清洗消两次。每次牲畜调运前后,隔离舍、装卸、秤及周转区周围环境应用23号烧碱或1:400氯制剂消一次。进入现场的车辆均使用1:400氯制剂进行喷洒消。更衣室每天用1:800氯制剂消一次,下班后用紫外线灯消。奶牛场挤奶厅每天消一次。

5、严格检验检疫

实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

1销售牛、羊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

销售、运输牛、羊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时,货主或者饲养者必须提前3天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申报检疫。

2屠宰牛、羊等易感动物

屠宰牛、羊等易感动物的,必须提前6小时向当地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如果是紧急宰杀,可以随时申报。

3.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地区进口动物及其动物产品

进口牛羊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至无规定牛羊动物疫病地区时,货主除按上述要求向出口地动物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出发前3天向进口地动物检疫机构申报检疫。进口易感动物的,须向进口地隔离点检疫机构申报;进口易感动物产品的,必须在进口地省级动物检疫机构指定的地点申报。

4落地报告

购买活体动物时,必须制作登陆报告,并在登陆后三天内通知当地动物检疫机构。购买的种畜、奶畜必须在当地隔离场或者种畜场隔离饲养30天。只有那些经过布鲁氏菌病复查且结果呈阴性的动物才可以分组饲养。如果您购买其他布鲁氏菌病易感动物,请确保它们没有感染布鲁氏菌病,然后再进行群体饲养。

严格落实动物检疫工作

动物检疫机构收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动物检疫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指派兽医实施检疫,并可以安排协检人员协助兽医现场或者指定地点核实信息并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兽医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进入无规定动物疫病的牛羊地区的动物检疫。检疫符合规定的,发给动物检疫证书。

六、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配备生物安全硬件设施和设备

养殖户应树立生物安全防护意识,规模养殖场入口处应设置车辆消池、覆盖全车的消设施和人员消设施。场地内区域按照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区管理,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粪便处理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区严格划分。生产区域与其他功能区域的距离应在50米以上或采用物理屏障进行有效隔离。生产区入口处应设置人员消、淋浴、更衣设施。不同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区域之间应当建立跨区域通道,并配备相应的清洁消等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散养农户周围应设置围墙、网围栏等物理屏障,人畜分开。

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

按照防疫要求开展畜群健康状况分析、疾病监测、废物处置和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各项生物安全措施。加强车辆、人员、饲料、草料、兽药等投入品的入境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卫生防疫制度和布病防治应急预案。规模化养殖场应当设置配套兽医室,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动物。对于防疫技术人员,中小型养殖场可以委托兽医社会服务组织、乡村兽医等提供技术服务。

7.保护人员

总需求

工作时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消,禁止吸烟、吃零食,合理佩戴防护用品。工作完成后,用消剂洗手,然后用肥皂和水冲洗。工作场所应及时清洁、消。皮肤、手臂如有划伤或损伤,要及时清洗、消、包扎。上岗前需进行体检,必要时保留背景血清,上岗前进行职业防护教育。每年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患有布鲁氏菌病的人员应立即撤职并及时治疗。

投喂人员

进入圈舍时必须佩戴口罩、工作服、胶鞋、手套等防护用品,防止吸入含细菌的粉尘和直接接触病畜及其排泄物、分泌物。消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产房工作人员

处理难产、流产以及病畜的排泄物、分泌物、胎盘、死产和分娩过程时,需要穿戴防护服、手套和护目镜。禁止徒手接生和直接接触流产胎儿。下班后及时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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